医院动态 / News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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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现有位于海阳北路城北市场西大门南侧一、二、三层楼建筑面积292.5平方米商业用房和简易房两间约10余平方米整体出租。房屋产权为我院所有。
2.本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根据当时市场行情,另行确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优先租赁。
3.本房屋按现状整体出租,医院负责水、电二通,不做其他任何投资。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分割转租,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抵押或担保。在经营中所发生的税费、债务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的完整性负责,装修房屋时,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若有损害或其他侵权行为,负全部责任。租赁期满时,所有装饰及设施由承租人在一周内自行处理,逾期作为自动放弃。
5.承租人对房屋的治安、消防等安全负全责。不得在承租房内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我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6.租金按年收取,签订合同前缴纳第一年租金,提前一个月缴纳下年度租金。意向承租人超过二家时,将在院监察室、财务审计科监督下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7.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止,联系人:许涛 电话:87312586
如皋市人民医院
2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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