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教学 /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aching

关于继续做好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2014〕4号)


发布时间:

2014-03-20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各省管医院: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这是对我省业已开展的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有力推动。为继续做好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结合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现就2014年开展规范化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回顾总结开展规培工作以来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

  医学生的毕业后教育是培养合格医生的必经阶段,建立适合国情、省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当前深化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的任务之一。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规培以来的经验,尤其是《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苏卫科教〔2010〕17号)实施以来,各地在开展人机对话理论考试,客观性结构化多站式临床技能考核(OSCE),规范化培训与职称衔接,规范化培训与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双向接轨,属地化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对相关政策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梳理,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和完善各项激励政策、保障措施和约束机制,以深化医改为导向,以全覆盖为目标,结合各地实际,分阶段、分步骤推动我省规培工作扎实稳妥有效的开展。

  二、继续做好今年的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工作

  我省今年将继续组织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结业临床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现将我厅委托江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编制修订的《2014年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理论考试考务工作安排》、《2014年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方案(2014版)》转发给你们(下载网址:http://www.jswst.gov.cn/ywfl/wskj/index.html)。

  今年是原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主治医师资格报考条件衔接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将继续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与主治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衔接和“先考后培”的政策。凡2012年前入职我省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含全科医学)、口腔专业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住院医师,未参加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达到报考2015年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年限的人员(即“先考后培对象”),仍可参加今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证明》,凭该证明报名参加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知并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如果本人放弃考试资格由其本人负责;如因单位通知疏漏,则由有关单位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三、加强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提高住院医师培训的规范化、同质化水平

  按照《指导意见》精神,今年起我省将开展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新一轮评审认定工作。总的思路是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省级培训基地,以三级综合性医院为主体,其他符合条件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作为补充,通过区域内培训基地的协同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统筹。对有条件、有需求、有积极性的部队、民营、厂矿、学校等系统外医院,原则上由所在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规划、统一布局,推荐参加本周期评审。

  各市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国家和省级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含全科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师资培养和临床专科建设等方面,要对不具备独立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的基层医院,以及完成轮转计划有困难的专科医院加大帮扶力度,通过有针对性的对口支援,推进本地规培工作的均衡发展,共同为提高全省住院医师培训的规范化、同质化水平作出努力。

  附件:1.《2014年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理论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2014年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办法》

  3.《江苏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方案(2014版)》

 

  江苏省卫生厅

  2014年3月13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