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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次 竞 谈 公 告

发布时间:

2017-04-29

  二 次 竞 谈 公 告

  一、项目简介

  我院新购3.0T核磁共振,现拟对原核磁共振机房进行改造,经政府采购部门批示,同意由医院竞争性谈判确定改造单位。

  二、改造内容

  本次改造内容包含墙体拆除、原装饰隔断拆除、、扩建磁体间、新建设备间、新增值班室等包含水电,主要工程量预估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量(估算)

1

拆除墙体

1项

2

垃圾清运

1项

3

墙体砌筑

90平方米

4

墙面粉刷、油漆

150平方米

5

贴砖

36平方米

6

吊顶

50平方米

7

装饰板

60平方米

8

实木门

2樘

9

值班室(含给排水、灯具)

1项

10

门禁

1套

11

水电改造

1项

12

地面凿除开挖

30立方米

13

混凝土基础

4.5立方米

14

混凝土垫层

5立方米

15

防水(SBS)

340平方米

16

补地砖

8平方米

17

室外空调基础

3.2立方米(16平方米)

18

设备间给排水

1项

 

  说明:1.以上为主要工作量,数量为估算,具体数量可实地查看后自行进行修正。

  2.候诊区吊顶为600*600PVC饰面石膏板;

  3.室内装饰面板及值班室隔断装饰面板与原室内饰面保持一致。

  4.磁体间内装饰为设备安装单位完成,其余与3.0T核磁共振磁体间及设备间有关要求按照厂家提供设计方案实施(其中第17、18页配电柜另行招标确定),具体内容可从网站下载。

  5.所有材料进场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6.核磁共振设备进场后将原核磁共振候诊区北侧恢复(与原候诊过道北墙铝合金窗户一致)。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 具有合法营业资格,营业执照方位具有完成询价内容。

  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

  (4)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近三年内对企、事业单位装修改造,合同金额总价大于10万元的业绩(2014年1月1日起至今)

  四、报价资料须知

  1.报价时需提供:单位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竞谈报价单(单独密封,且需明确细化工程量,否则无效)以及报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带来核查。

  2.报价单单独密封加盖骑缝单位公章,报价高于政府采购审批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限价为96000元。

  3.报价前请自行到现场踏勘。

  4.报价人自行负责参于本次竞谈的所有费用。

  5.递交报价单的报价人视为认可我院本次竞谈公告内容及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6.报价人所报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含各类保险)、利润,安全措施费,税金等。

  7.本次改造工程不存在变更签证,如有设计内容未能标注细化工程量或未报价的视为无偿提供给院方,参与竞谈人需认真踏勘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后作出如实报价。

  8.相关资料可在如皋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招标公示中下载(http://www.rgph.cn/list.asp?classid=89)。

  五、其他

  1.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用水、电,中标人负责施工质量、安全。

  2.中标人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医院日常规章制度,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确实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协调施工。

  3.施工时需与设备安装单位做好穿插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工程进度,整个工程工期为20天。

  六、递交资料和报价单时间、地点

  1. 递交报价前缴纳竞谈保证金10000元,不能确定为中标人的当场退还不计息。若确定为中标人的,该保证金则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规定条款全部履行结束后,凭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回(不计息)。如中标人在3天内不签订合同作放弃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将禁止其参加本院的采购活动。

  2.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5月2日下午2:30,逾期不候。

  3.报价地址:医技楼四楼会议室。

  4.竞谈时间:2017年5月2日下午3:00

  七、中标人确定方式

  由总务基建科牵头,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参与,成立竞谈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合理最低价者确定为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

  1.中标人提交的竞谈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证金;

  2.中标人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款中标价的80%;

  3.中标人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7日内付中标价的15%;

  4. 中标人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7日内付清余款,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踏勘联系方式

  电话:0513-87312586 联系人:石磊

  13739156722

  如皋市人民医院

  2017-4-28